没有哪个时代,比现在更适合基础与临床的结合了。
在未来的21世纪,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的区别日益增加,实验室里最前沿的研究成果如果想要在临床上应用,需要的是漫长的时间和巨额的投入。但是在19世纪末的时候,这种距离几乎是不存在的,很多医师本身就是基础医学研究者,比如说科赫、毕尔罗特等人。
不过对于约翰来说,很清楚这样做的弊端。
不够专注,或者说时间和精力的投入不足是最大的问题,他还是希望有人能够专注于实验室研究,有人能够专注于临床,两者结合成一个相对高效的小团队,这样肯定比单打独斗更有效率,也是未来已经充分证明了的。至于说他自己的话,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毕竟未来很多基础性的理论和概念,在这个时代就是顶尖的研究前沿,所以兼顾两者对他来说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两名内科医师,一名对实验室更有兴趣的医学院毕业生,一名化学家,组成了一个维生素研究小组。
四个人都受过严格的德国“现代”大学教育,自然对临床和实验室的结合不会有什么抵触,而年轻的他们也更容易接受约翰“天马行空”的想象力,经过一段时间培训之后,应该就可以顺利的开始维生素理论的研究了。这一点约翰十分的确信,因此在四个人的小团队组成了之后。他立刻便要求埃尔利希腾出了一间实验室,并且配备了全套的实验设备,同时也给他们下发了亨氏综合医院开业以来第一笔研究经费:五百美元!
在1888年。这已经是很大的一笔数字了。
这笔钱主要将被用于实验室之中,而以目前的实验条件来说,也不可能有什么太昂贵的实验耗材可共使用,所以五百美元的资金足够他们使用很久,而维生素的发现与确定也不可能是短期之内就能完成的工作……
事实上,维生素理论的确立在历史上是个很复杂的过程。
维生素最初被发现,也很偶然。1929年的诺贝尔生理学和医学奖获得者艾克曼是位军医。他在荷兰殖民地服役的时候开始研究脚气病,这种病在亚洲多见。欧美比较少见。当然,脚气病和香港脚之类的是两个概念,这种病表现出的是神经系统症状或者心力衰竭,当下医师们对这种病的推测。一种是化学中毒,而另外一种则是非常时髦的细菌感染!
艾克曼研究的目标,就是想要发现这样的细菌。
结果当然充满了戏剧性,哪怕艾克曼发现吃了精米会得脚气病,而吃了糙米却能治愈的时候,未来的诺贝尔奖获得者依然认为精米中存在致病菌,糙米中拥有能够抑制它的东西。直到几年后,另外一个人大胆的提出了一个设想……
因为约翰的存在,维生素理论提早二十年出现了。
但是以目前的科学水平来说。分离提纯维生素很难,积累足够的临床资料也不容易。所以约翰成立了一个专门研究维生素的小组,并且把最基础、最简单的概念写成了几篇论文。投给了《柳叶刀》杂志。他相信有了这几篇论文之后,必然可以引起一些人的注意,这样一来就已经足够了……
批下第一笔研究经费,并且给了这个团队一定的“指导”之后,约翰很快就把注意力放在了和埃尔利希即将开始的合作上面。
免疫学的概念,可比维生素大多了。
不过这一次。约翰就不需要像维生素理论那样,纯粹依靠自己的“推断”来说服埃尔利希了。巴斯德和科赫已经创立了细菌分离培养技术,也开始用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的方法来获得减毒疫苗,可以说已经给实验免疫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而约翰要做的,就是在这些基础上进一步的深入,慢慢的提出抗体、抗原、补体等概念,有免疫学历史上重要的人物埃尔利希的参与,相信这门学科的发展提早一步应该不是什么大问题了……
……
除了门诊和手术,约翰忙碌着准备与埃尔利希的合作,而家里则是忙着筹备一场盛大的生日宴会。
不知不觉,4月17日就要到了。
约翰?亨特拉尔先生的二十岁生日,或者说应该是二十四岁生日,在老亨特拉尔的要求下必须要大操大办一番。他希望借着这个机会,把所有的老朋友和合作者都邀请过来,从而把约翰正式的推向前台。
因此……
“……我希望约翰的年龄是二十四岁!”
在自家的客厅里,老亨特拉尔一脸认真的对着所有人说道:“大家都知道,二十岁的话实在是有些太年轻了,哪怕约翰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二十岁的年龄依然会让很多人感到不安,所以我希望在后天的生日宴会上,大家都当他是二十四,可以吗?”
“嗡……”
听到老亨特拉尔的这番话,大厅里顿时起了一阵轻微的骚动。
今天距离约翰的生日还有两天,被邀请来的基本上都是他去欧洲前结识的好友,约书亚和冯克等人,数量并不多,但是也有十几个。老亨特拉尔的话明显让他们吃了一惊。
“先生,有这个必要吗?”
眨了眨眼睛,冯克有些不解的问道。
大家都有些不太明白老亨特拉尔的意思,也只有约书亚这样心思多,又在商场上混了好多年的人才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琢磨着老亨特拉尔此举的用意。
“呵呵,大家以后注意下吧。”
老亨特拉尔没有过多的解释。只是冲着大家点了点头又强调了一下。
在座的都是约翰的朋友,全都是他的晚辈,交代一下就行了。至于约书亚他们的父母以后有机会自然会再说一下。好在约翰之前一直都在中国,后来去了欧洲之后就虚报了年龄,需要通知到的人并不是太多。像医院里的那些人,可都是以为约翰已经二十四岁了来着。
交代完了正事儿,老亨特拉尔就上楼去了。
大厅里的气氛一下子就变得轻松了起来,一群人呼啦啦的围住了今天的主角约翰,很是好奇他为什么要一口气给自己增加四岁。
“真的。没什么特别的用意。”
面对着好友们的追问,约翰无奈的苦笑道:“我去欧洲的时候。为了能够顺利入学虚报了四岁,所以后来认识的大多数人都以为我已经二十四岁了……相较之下,知道我真实年龄的只有你们这些人,让你们改口的成本总要低一些吧?再者说。外公准备让我逐步接收家里的产业,年龄大一些毕竟会让人踏实一些,不是吗?”
虽然理由有些勉强,不过大家还是慢慢的接受了。
见大家不再追问这个话题,约翰暗暗的松了一口气。对于老亨特拉尔来说,外孙年龄“大”一些确实有好处,不过对他来说确实纯粹是为了少麻烦而已。毕竟像托马斯、埃尔利希他们,都以为约翰已经二十四岁了,如果咋一告诉他们自己刚刚二十岁。恐怕会吓到一大批人吧?毕竟当年约翰发明自行车的时候才十四岁,再加上这些年创造的奇迹实在是太多了,而十四岁起家和十八岁起家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等大家平静下来之后。约翰悄悄把约书亚拉到了一边,小声问道:“艾玛呢?今天怎么又没来?”
“呃……”
对于约翰的这个问题,约书亚也是一脸的无奈:“我也不太清楚,昨天本来是叫了她打算一起过来的,但是……再给她一些时间多想想吧。”
约书亚无奈的表情之下,隐隐的还有一丝埋怨的味道。
自从从约翰口中确认他真的已经在欧洲订婚的消息之后。艾玛就再也没有来过亨特拉尔家了,这种小女孩儿的心思两人怎么可能看不明白?只不过约翰对艾玛一直都是当妹妹看待。而约书亚也很清楚这一点,不过要说心里一点儿都不在意自然也不可能。
不管怎么说,艾玛也是约书亚的亲妹妹。
从内心深处来讲,约书亚还是希望自己妹妹能够和约翰成一对,不说自己妹妹的心思,约翰的优秀也足以让斯通一家心动。只不过可惜的是,当年他们年龄还小,等大了一些的时候约翰却又去了欧洲,被该死的德国佬钻了空子……
说起艾玛,两个人都是一脸的无奈。
所以沉默了片刻之后,约翰还是主动转移了话题:“约书亚,飞鸽自行车公司的情况怎么样?”
“不太好!”
说起自己的公司,约书亚的脸色立刻沉了下来,皱着眉头道:“自行车的售价倒是进一步降到了二十五美元一辆,但是无论是欧洲还是北美,都出现了竞争对手,他们的售价更低!所以相比之下,咱们的自行车今年销量仅仅只是小幅上涨而已,净利润反而下降了……唉,约翰,我现在总算是明白你当初为什么要抛掉手中的股份了。”
和去年约翰刚回来时一脸的春风得意相比,约书亚今天可就是满脸的不爽了。
专利这种东西很难一直阻挡资本的进入,尤其是在19世纪末的时候更是如此,所以约书亚也早就有了心理准备。如果没有亨氏制药公司的对比,他对目前的情况肯定还是会很满意的,只不过眼看约翰挖到了另一个更大的金矿,要说心里没有点儿其他的心思,那恐怕也是不可能的事情。
售价一年年降低,销量增速却开始放缓,这对飞鸽自行车公司可不是什么好事儿。
对于这种情况约翰也没有什么好办法,他只能是笑着安慰着好友:“放心吧,飞哥自行车的品牌毕竟竖立的比较早,只要你们的产品质量有保证,价格又不太高的话,肯定会继续保持着竞争力的……”
……
一直纠结这个主角的年龄问题,这一章就这么定了吧。(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