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寤寐思之
唐门弟子如往常一般,训练的训练,出任务的出任务,风平浪静到令人发指的程度。
等到他们骨子里的不安分影子蠢蠢欲动,仿佛钻满了虱子般痒而难受之时,便纷纷地开始寻找起不对劲的源头了。然而想来想去,最近似乎没有什么大事,甚至可以说是前所未有的岁月静好——二小姐唐小婉归堡待嫁,传闻中身受重伤的逆斩堂堂主唐无乐也平安归来,霸刀山庄也不再锱铢必较地抓住旧事不放,日子平静安稳得简直让人想养老,真是让人浑身不得劲。
唐家堡的弟子们左思右想,不得所以然,直到一人拳头往掌心一敲,一语道破了天机:“我们小霸王怎么没继续闹腾了?”
众人这才幡然醒悟,是啊,那个三天不打上房揭瓦,欺男霸女无恶不作的小霸王怎么突然就消停了呢?感觉怪不习惯的。
熟知内情的逆斩堂弟子眼见时机正好,立刻扯开嘴皮子口花花地造谣:“你们不知道啊?小少爷他这次出去,本是要去找叶凡那瓜娃子麻烦的咧,可是一个不小心马前失蹄!但也因祸得福了啊,遇见了自己的真命天女,如今正茶不思饭不想,打算改邪归正从良了咧!”
唐门弟子板着冰冷正直的脸一本正经胡说八道,趁着唐无乐不在拼命搞事,自己给堂主脑补出了一段可歌可泣的倾世之恋。除了没有将藏剑七庄主的身份暴露出来以外,早就将木舒的性格特点给扒得一干二净,成功造谣。
唐门弟子虽然都挺霸道护短的,但是若是一些无伤大雅的小事,基本都非常乐意袖手旁观且幸灾乐祸的。更何况唐无乐平日里没少得罪人,虽说不至于到相看两厌的程度,但唐无乐一旦倒霉,起码一半以上唐家堡的弟子都会鼓掌叫好。
“哈哈哈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啊!没想到小少爷居然栽到这么一个妹儿的手里!”
“不对啊,小霸王不是说过天下女子都不如堡里的姑娘美丽,细腰冷艳大长腿吗?”
“滚,你信他口花花瞎吹水!真稀罕平日里演武场上还能把俺妹儿当木桩打?也不想想他那脾性儿,平日里最要紧谁?”
“说的也是啊,不过这回……唉,再热乎都要凉咧。”
想起曾经在唐门里流传的消息,唐门弟子便是不喜唐无乐,心中都多少有几分同情。如今唐小婉归堡待嫁,却对唐无乐避而不见,那向来打不退撵不走的好哥儿唐无乐居然也没再上赶着讨人嫌。好东西还是一件又一件地往妹儿的嫁妆堆里送,生怕她嫁出去过得不好似的,但也没有如最初那样对叶凡喊打喊杀,恨不得帮自家妹儿招赘,将她一辈子留在唐家堡。
如今虽然疼宠依旧,但是似乎也放弃了自己在唐小婉心中的地位一般,该对妹儿好的仍然半点不差,却也没再往自家妹儿眼前凑了。
“他这样倒还好些,好歹还知冷知痛,瞧他以往那样儿,真让人怀疑他脑壳子有问题。”跟唐无乐一同长大的无字辈弟子倒是有些无所谓,怂了怂肩膀道,“到底是宠了这么多年的妹儿,八成他如今也闹心得紧。”
唐无乐现在的确闹心得紧。
倒不是为了唐小婉——跟木舒相处的时间虽短,却也让他看明白想清楚了很多事情,许是那人豁达的心态影响了他,唐无乐也学着放下自己的执念。妹儿既然不喜欢他,不喜欢唐家堡,那作为兄长也总要圆了她的梦。让她离开这个在她心里充满黑暗和血腥的家,让她走到阳光底下,去江南水乡,听自己喜爱的流水小调,观自己心心念念的文人风雅。
其实唐无乐心里一直清楚,唐小婉与其说是深爱叶凡而不顾一切地与他私奔,倒不如说,她是在缠负枷锁逐渐绝望之时看到了一线的光亮,所以伸出手不顾一切地抓住。否则当年不过垂髻年华的两个孩童何来的情爱可言?他这个妹儿啊,的确不适合生存在唐家。
她心太善,太过柔软,他们将她保护得太好,所以当她直面唐家背地里的黑暗,才会如此抗拒,如此如此的无法原谅。
看开了之后,虽然对于自己也被妹妹归类为“残忍”的那一类人而心有郁郁,但是他也不曾后悔踏上这条黑暗的道途。他是唐家的少爷,是唐门的弟子,成为杀手,染满血腥,是他的宿命也是他的责任,他不可能为了唐小婉而放弃,那唯一能做的也只是送她离开,离开这个对她而言血腥而黑暗的牢笼,离开这个让她良善的内心无法接受的唐门,也离开他这个早已双手染血的兄长。
面对唐小婉,唐无乐已是心如止水,再无波澜——他闹心的原因,另有其他。
他依旧一身浮夸靡丽的服饰,甚至更加夸张地将红牡丹绣了金线,金红相配还带绿叶,简直是让人辣椒水泼了眼睛。他牵着自家大黄漫不经心地在街上走着,身边跟了两个一看就面容猥琐的狗腿子,所过之处神魔皆退,远出数丈。但凡有点姿色的姑娘纷纷以袖掩面,转身而逃,唯恐小霸王看上自己;但凡自恋一点觉得自己不比小霸王容貌差的男子,纷纷掏出面具戴上,免得一会被疯狗死咬不放。
身边的两个狗腿子奴颜媚骨,笑得脸皮子都要皱起来了,不停地指点着道:“少爷!您看!那位姑娘身量高挑窈窕,姿色不差啊!”
唐无乐随意地瞥了一眼,冷哼道:“长这么高是要撑房梁吗?你什么见鬼的眼光?”
狗腿子擦了擦冷汗,立时改口弥补道:“是是是,哪里比得上少爷慧眼识珠?那您看!那位姑娘媚眼如丝,可不美哉?”
唐无乐瞅了一眼就忍不住暴躁,怒道:“又细又长跟斜眼儿似的,看人就像蔑视,你当少爷我能受得了这个气啊?!”
狗腿子吓得腿都软了,另一位狗腿子慌忙道:“可不是?我看那位姑娘不错,琼鼻樱唇,脸似峨眉月,看着跟天仙下凡似的。”
唐无乐满含不耐,这回看都没看,就叱道:“峨眉月?!这下巴尖得是要拿来当暗器戳死人不成?闭嘴,再吵让大黄咬你们!”
狗腿子:“……qaq”怎么这样?您不是向来最喜欢细腰长腿小脸冷艳的美人了吗?
唐无乐暴躁得想打人,却见街道一侧的书楼里竟堵满了人,便是他这么一个恶名昭彰的小霸王靠近,那里围着的人居然都没有注意到。倒是有人不小心扫来一眼,顿时结结实实地打了个冷颤,却还是硬着头皮地杵在原地不肯挪步。
会出现这种场面,想都不用想就只有一个原因,唐无乐暗赞终于有事可搞,当即帅气地打了个响指,一挥手道:“把书给我包了!”
然后动作娴熟地放大黄赶人,狗腿子插队砸钱强抢,端的是好一副霸王的模样。最后在众人敢怒不敢言的注视里接过狗腿子奉上来的一捆书,满意的发现果然是扶苏的新作。完事后还要朝着众人丢过去一个傲慢不屑的眼神,拉来一片仇恨,挥一挥衣袖,潇洒地走了。
唐无乐挥退了狗腿子,提着书随便选了一间酒楼就走了进去,大大咧咧地往厅堂里一坐,拆开封纸拿了一本书出来就开始翻。
酒楼里的客人们原本看见唐无乐进来就满头大汗的准备离开,但是此时一看对方这模样,立刻松了口气重新坐下来。整个唐家堡的人都知道小霸王唐无乐无恶不作,唯有扶苏出新书时才能安安静静的坐下来看书,好生安歇一下午。
食客们安心了下来,重新拿起筷子,感慨着扶苏不愧是扶苏,世间能做到此事的也唯他一人了吧。
#男神之光普照苍生。#
唐无乐拿到书的第一时间就有点嫌弃,因为这次的封面居然黄澄澄的让人一眼就能想到藏剑山庄。封面也越发古怪了,上次那白骨生花的画作已经让唐无乐觉得扶苏此人想法诡异,但手里的这本书更加神奇——只有一只手,骨节分明,修长好看,让人忍不住想象手的主人是何等的俊美风流。那只手松松的握着,似乎想握住什么,又似乎在用力的挽留未果之后无可奈何的松手。
手指的间隙漏下来一些金光闪闪的东西,似折射阳光的沙子,温暖明亮,映照得整个封面都是亮澄澄的黄。
唐无乐翻开书,故事的开头就用简单而流畅的文字描写了一男一女,女子名为沙,男子名为柳。奇特的是,与扶苏以往笔下鲜活得宛如栩栩如生般的人物不同,这本书并没有描写沙和柳的容貌、性情、家世以及过去的经历,只有对话和动作,连心里描写都没有。扶苏没有在这本书中融入自己任何的看法亦或者是感情,就仿佛是单独在写一个故事一样,细水长流。
早已有丰富阅读经验的唐无乐知晓,扶苏的书不看到最后,你永远都不知道他想表达什么。
与其说这是一本话本,不如说这是一些散碎的片段,像是一个人提笔书写自己的回忆一般,参差不齐,没什么结构,也不知晓事情的先后顺序是什么。但是每一个故事都很有趣,每一个故事读很温暖——沙和柳这两个人物仿佛被刻意模糊化了一般,只能从对话和一些细小的动作描写去揣测他们的性格,明明是最平淡无奇的小事,甚至只是写他们去路边摊吃一碗阳春面,但莫名就让人的心泡进了温泉里。
那种每一个毛孔每一个细胞都舒展开来的暖意,心脏微微颤抖着,唇角却忍不住染上了笑意。
直到大半本书过去,都只能勉强看出沙是一个温暖又好脾气的姑娘,柳是一个嘴硬心软却体贴的男子。明明故事没有鲜明的承转启合,没有石破天惊而来的震撼与惊艳,但是看着他们一同赏花,一同在屋檐下听雨,一同牵着手在洒满余辉的街道上走过,看书的人就仿佛一点点被扯进了这个故事里,眼里心底,洋溢的都是满满的幸福和暖意。
唐无乐看入了神,他想,扶苏写了这么多书,他可能最喜欢手里的这一本了——仿佛亲身经历着那种神魂俱颤的甜蜜。
然而故事,在后半本书中渐渐有了改变。
沙和柳之间的相处似是友人也似是爱人,唐无乐执拗地将他们定义为爱人——虽然二人之间没有任何亲昵,但是他相信这两个人在一起不过是时间的问题。可是渐渐的,沙的身影渐渐淡了,她和柳的谈话开始出现了几声咳嗽声,随着故事的推进,仿佛成了柳的独角戏。
最后,沙彻底消失在了故事之中,只留下最后一句话语——“欸!你把手伸出来啊,海边的沙子握在手里,好暖啊。”
沙不见了,柳的生活却在继续。他重回前半本书里提到过的地方,一个人观赏花的美丽,一个人在屋檐下听雨,一个人在夕阳下漫步,最后一个人自言自语——仿佛是要说给看书的人听,他笑着说沙最喜欢这里的鲜花,最喜欢这家店的馄饨,最喜欢这里的风景。
故事渐渐落下了终局,柳去了沙最后出现的海边,拾了一捧沙,可用力一握,它们就从指间流走了。
柳用一种欣然且温柔的语调,仿佛在回应着沙的话,轻声道:“……啊,是啊,真暖呢。”
——这不是沙和柳的故事,这仅仅只是柳的一生。
——你走了,却留下了太多温暖的回忆。
唐无乐怔怔地看着书籍的最后一行字,突然觉得呼吸一滞,随即撕心裂肺地抽痛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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