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房的门此刻半开着,如一个悄生生的姑娘家半遮半掩,随着矮个子的倒地,林朝歌也注意到门外动静。
亮闪闪的寒芒闪过,林朝歌心里咯噔一下,扯住因为放倒两个人而激动得手舞足蹈的王溪枫,“小心,他有刀,别过去。”
她三步并作两步,跑到墙角快速翻找到了找了两把破破烂烂的长凳子,“用这个挡着,千万别让他近身。”
拿刀的少年眨眼间已经冲进柴房,面目狰狞挥舞着菜刀冲过来。
林朝歌一手翻过木凳挡在身前,一手持长棍,和少年周旋。
这时候,她突然有点后悔当初没有跟着学院夫子学练剑,虽然看起来好像是花花架子,花拳绣腿,但是会一点总比什么都不懂要好。
好在还有王溪枫帮忙,他个子虽纤细,可架不住手脚长,加上跟学院武夫子学过一些花拳绣腿,而且胆子壮,时不时突然往前踏出两步,逼得持刀少年连连后退。
两人同心协力,慢慢将少年逼退到墙角。
也是他们运气好,少年手里虽然有刀,但心气浮躁,后退的时候没有看到躺在地上的同伴,竟然被绊了一下,差点滑倒,菜刀跌落在旁。
林朝歌立刻甩开凳子,抄起木棍“架住他,可别让他跑了”。
此刻王溪枫对她言听计从,想也不想,丢开铁钳,抱起凳子往前疾冲,把还没稳住身形的少年架进墙和凳子之间,只露出一个狰狞嗜血,不时咒骂咧咧的脑袋。
少年伸长手,够落捡起一旁脱手的菜刀,不死心的不断挥舞着手中的刀,王溪枫身子一歪,往旁边躲了一下,一道冰冷的疾风扫了过来,一条木棍对着少年的脑袋直直敲了上去,敲打西瓜大的发出蹦噗的声响,豁的破了个大口子,浓稠艳丽的鲜血喷涌而出,甚至有不少温暖热的血迹溅到了王溪枫脸颊,衣襟处。
王溪枫不忍看,但这时候不是心软的时候。
凄厉的惨叫从少年喉咙了钻出来,王溪枫面无表情,又加了几棍,少年奄奄一息,软倒在地。
林朝歌丢下木棍,叮嘱王溪枫“别松开手。”
王溪枫惊魂未定,点头如捣蒜。
林朝歌找来绳索,将他们几人一一捆绑好,扔在方才他们躺的地方,换成上自己衣物,但求能拖一会儿是一会儿。
她捡起菜刀、铁钳和木棍,抬脚步出柴房。
王溪枫环视一圈,满屋狼藉,几个手脚被绑起的少年躺在地上,脑袋软软搭在胸前,不知是死是活。
他回想刚才林朝歌面无表情抄着棍子打人的情景,忍不住哆嗦了两下。
想不到这家伙平日看起来像个软柿子一样好拿捏,想不到居然是块硬骨头。
夜间,黑夜。浓稠
野庙外,夜色浓重,月朗星稀,四野寂静无声,除了偶尔虫鸣沙山几声,委实安静得有些吓人。
王溪枫抖了抖被山中寒气入侵的胳膊,挨到林朝歌身边,一手握着木棍在旁敲打驱赶,亦步亦趋跟着她。
二人的速度缓慢,加上身上大大小小都有不少伤口,更诚何饿了一天的虚软手脚,委如龟速。
“这边。”
林朝歌环视一圈,抬头看看天空,散发着微弱光芒的北极星孤零零点缀其中,不甚显眼却为迷途人指引方向,
紫微星号称“斗数之主”。古来的研究者都把紫微星当成“帝星”,所以命宫主星是紫微的人就是帝王之相。紫微星又称北极星,也是小熊座的主星。
北斗七星则围绕着它四季旋转。如果把天比作一个漏斗,那紫微星则是这个漏斗的顶尖,故而容易分辨。
老人常说无论在北半球何地,迷失了方向,看到了北极星,就找到北了。
按星星的指引分辨方向,很快确定野庙就在紫竹山背面,果然和她猜测的一样,离洛阳学堂很近。
自然也离黄鹤楼近。
两人踏进草丛里,深一脚浅一脚往前走。
王溪枫突然“咦”了一声,拉住林朝歌,轻声道:“你听有人。”
他支起耳朵细听风里传来的声音,脸上浮起一抹劫后余生的笑容,“来了来了是我家护卫救我们的人来了”。
远处遥遥传来凌乱的马蹄声,几束微弱的火把闪显密林中。
王溪枫呼出一口气,抬脚拉起林朝歌就走,脸上露出一抹终于来了的微笑:“总算来了。”
林朝歌眉尖微蹙,下意识扯住王溪枫,“等等。万一是挖宝的人回来了呢”她总认为事情不会如此简单,否则为何早不来晚不来偏偏这个时候。
王溪枫哑口无言,抹了把汗,伸回在欲前行的脚步。
两人躲在蓊郁的树丛后面,露出俩对眼儿往外看。
远处火光摇曳,一对人马由远及近,风卷残云一般,向野庙袭来。
最前面的人穿黑衣,戴大帽,加上夜色遮掩看不清容貌,手上扛了把大刀,月光下反射森冷气息,来势汹汹。
看到在火光映照下折射出一道道银光的,林朝歌脸色发白。
王溪枫的脸也白了,霎时间面无血色,毛骨悚然,双唇哆嗦,用耳语般的声音轻声,后知后觉吐出几个字“他们是来杀我的,是我爹的仇家”
声音压得低低的,每一个字音都在颤抖,诉说着无言恐惧。
林朝歌听得出来,他这是真怕了。
因为有无数藏宝的地方当护身符,他和贼人应对的时候,始终游刃有余,与其说是周旋,不如说他把这次被劫当成一个冒险游戏。
看到黑衣人,他才真正意识到危险临近,林朝歌能感觉到他的惊骇。
马蹄声中夹杂着犬吠,对方竟然带了猎犬。
“走!”
夜风寒凉刺骨,林朝歌回过神,果断拉着王溪枫转身躲进幽深密林中,顾不得手脚发软。
身后响起几声惨叫,黑衣人将野庙里的几个少年全杀了,担心漏网之鱼一把火将破庙烧了个干净。
领头的黑衣人没有在破庙中看到人,一声吩咐下去,其余黑衣人四散搜人。
林朝歌没有回头,拉着心惊胆寒的王溪枫一路狂奔,哪儿灌木丛林旺盛便往哪儿钻。
时间一久,体力透支,终使林朝歌长大了嘴,鼻翼撑得难受俩眼发黑,胸口奇闷肺叶像炸开,俩条腿沉得千斤重再也抬不起来,灌木丛中带倒刺的荆棘划过脸庞和脖子,划出无数条细小伤口,白皙的脸上更添诱惑。
狗叫声冲着他们的方向追过来了,山上没法骑马,一半黑衣人朝他们围拢过来,另一半骑着马从大道上山,预备来一个前后夹击。
林朝歌一边疾走,一边飞快盘算。
依稀记得不远处好像有条直通山下村庄的溪流,如果躲进水里,应该能暂时躲过猎犬的追踪,顺着溪流往下游总比当个无头苍蝇来得好。
她全神贯注,冷不防被人甩开,脚步一顿,忙稳住身形不至于狼狈跌倒。
“林朝歌,你往那边走,不要管我”王溪枫推开她,半蹲下\/身捂着肚子,气若游丝,“我们分开走,否则我们最后谁都走不了。”
这时候他没心思开玩笑了,说话的语气带了一丝悲凉的感觉,和平时趾高气扬、唯我独尊的王大少爷判若两人。
一瞬间兔死狐悲悲凉心疼至心底蔓延,他不能再拖累林言。
林朝歌皱了皱眉,不由分说,上前一把拉住他,架着他往前走,“我们是一路的要走一起走,别想丢下我一个人,伤口疼”。
王溪枫挣扎了两下,奈何力气没她大,苦笑一声,说:“那些人白天的时候喂我喝了那碗奇怪的水,我的脚现在好像没法动了。”
他示意林朝歌看他的手,十指僵直,指尖发白“水里肯定加了什么麻痹手脚的药我跑不了,林言,听我说你把我藏起来,你熟悉这里的路,先去书院找人来救我,好吗”。
“你刚才说了,那些人是来杀你的,他们不会给你逃走的机会。”林朝歌抓住王溪枫的胳膊,防止他摔下去,咬牙拖着他走,“还是说你想死吗”。
王溪枫红肿的双眼里挤出两行清泪,这是真正触摸到绝望边缘,“他们和我的护卫一样厉害,我跑不了的,林朝歌,你这么聪明,别傻了,放下我你才能有活下去的机会”。
林朝歌恍若未闻,咬牙一步一个脚印拖着钻进牛角尖的王溪枫,半分不曾停下脚步。
“林言,听到没有放开我,否则我没俩个今晚上都得死在这!”
“啪”的一声,一巴掌甩在王溪枫本就红肿的脸上,更添狰狞。
王溪枫猝不及防,被打得一个趔趄,后退几步坐倒在地上,猛然抬起头,怔怔地盯着她看。
身后追兵将至,狗吠声和吆喝声此起彼伏。
黑衣人越来越近了。
林朝歌背对着黑黝黝的密林,俯视着失魂落魄的王溪枫,一字字道“闭嘴,不想死就别磨磨唧唧像个娘们让我分心。”
淡淡的星光洒在她白净的脸庞上,一路跑过来,脸颊上刮出许多道血口子,血珠凝结,红得耀目,与盛开在黄泉路上的彼岸花有过之而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