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女人不是洪水猛兽,也不是长的像无盐女一样粗鄙不堪,事实上,这是一个有着温婉而调皮脸庞的女子,不然,也不会在敦煌让我第一次见到她,.la[棉花糖]
可是,我却一直的,最不想见到的,同时,也是最想见到的,也是她,就是这么一种纠结无比的心情,上一次千佛洞里的经历,在我心中埋了一颗种子,我一直坚持着不给这颗种子洒一滴雨水,可是就在再次重逢的时候,毫无征兆的,这颗种子瞬间迸发出蓬勃的生机,这时候我才发现,种子早已经在心里深深的扎根。
我不是一个传统的男人,相反的,在洛阳的纨绔生活,甚至可以用荒淫无敌來形容,在这个价值观基本上可以用金钱來形容的时代,作为一个盗墓世家的公子哥儿,虽然在真正的层面上,我什么都不是,可是,这并不阻挡那些打扮的花枝招展浑身洋溢着青春气息的女孩儿对我投怀送抱。
我不是柳下惠,不能坐怀不乱,一直秉承的就是有便宜不占那是王八蛋的原理,但是那些,只是当做生活中的调味剂,这其中,不排除有那么一两个让我很是怦然心动的女孩儿,可是,那也只是一点点的心动而已。
白瑾论容貌,论气质,在我曾经流连的花丛之中,并沒有任何的优势可言,所以,我分不清楚,到底是在什么时候,她就偷偷的溜进了我心里,或许是从他说我沉思的时候很帅,或许是她说在我的身后很有安全感,,这是唯一一个肯定我的女人,不管她说的是真是假,又或者,是她稀里糊涂的就被我霸王硬上弓,谁能说得清。
我是个混蛋不假,但是在之前,情感方面,从來沒有出轨过,虽然,这只是为我自己的荒诞找的借口。
谁沒年轻过呢。
唯有这个女人,能让我的心乱掉,所以,在看到她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两个就那么默默的对视着。
这绝对不是一切尽在不言中,而是,我不知道要怎么做,该做什么。
再然后,不知道是谁主动,两个人,就紧紧的拥抱在了一起,激烈的拥吻在一起,沒有任何杂念,只是想通过肢体语言來告诉对方自己的想念。
这是一种情绪,一种可以让人短暂的忘却一些烦恼,一切困惑追求的情绪,而且无疑,这种情绪是温馨的,虽然这个场合并不浪漫。
第一次,是在墓室里抵死缠绵,这一次,同样是在墓室里,两个人相拥。
可是就在这个时候,我整个人都放松下來的时候,非常突然的,响起了脚步声,并且,还有若隐若现的交谈声,声音的源头似乎很远,听不真切。
我能听到这个声音,白瑾也能,她听到这个声音之后,整个人僵了一下,一把推开我,我要开口询问是谁,他看到我要张口,立刻紧张的对我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并且一只手指着我的手电,嘴唇一张一合的,做了一个口语。
关灯。
气氛瞬间由风光无限变成紧张万分,我不明就里,却又不敢不听她的话,只得立刻关上灯,灯一关上,这个墓室,就陷入了一片的黑暗之中。
只是在墓室的墙壁上,有几个小孔,在朝外透着光,这个墓室外,难道说还别有洞天。
白瑾小心翼翼的趴在透着光线的小孔朝里面看,说的难听一点,是在偷窥,我看她看的专注,蹑手蹑脚的跑到另一个同样的小孔边上,用一只眼睛,往里面看。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几个人,这几个人背对着我们,看不清楚脸,可是他们的服饰,却给了我似曾相识的感觉。
是我在第一个洞葬穴里看到的那个风干了的尸体身上穿的那种服饰。
毫无疑问,我现在是在悬崖上的洞穴里,而他们所在的位置呢?那就很明显,是在整个山体里,里面别有洞天,有一个空间,里面生存了穿着这个服饰的一批人。
真的是桃花源,里面是一群与世隔绝,外人根本不知道的一群人。
想到这个,我随即就把自己的想法否决了,因为事实上的桃花源,是根本无法存在的,我在一本科教的杂志上看过。
一群与世隔绝的人,他们可以生存,但是他们面临的最大问題不是物资,不是食盐,而是繁衍问題。
因为是与世隔绝,所以这一部分人,在世世代代的通婚下來,血缘关系会越來越近,,这个常识大家都知道吧,相当于他们都会是近亲结婚,然后,慢慢的,全部的人,都会慢慢的消逝掉,直到灭亡。
那么,这里面的人,又是什么情况呢。
趴在墙壁上,我虽然可以看清楚他们,但是因为距离的关系,我无法听到他们在说什么,但是从他们的肢体动作上來看,他们似乎是在争吵着什么,吵的还相当的激烈,可是在剧烈的争吵之后,里面的三个人慢慢的平静了下來,又在轻声的商量着什么。
我看白瑾看的专注,也只能看着几个人不停的做出什么动作,像是在看一场无声并且毫无营养的电影。(.la棉花糖)
只是在这个时候,他们三个站定了,并且排列成一个三足鼎立的形状,大家可以理解吧,这就意味着,从我的视角來看,可以看到一个人的正脸,一个人的侧脸,还有一个人的背影。
就在看到脸的那一刹那,我打了一个激灵,甚至到现在,我都无法去形容那是一张什么样的脸。
像是一幅画,一幅画死人的画。
苍白的脸上,配上猩红的嘴唇,两个眼睛,空洞的沒有焦点,如果真要拿现实中的一个东西來对比这么一张脸的话,那我绞尽脑汁,只能用一种东西來形容,而且似乎还很贴切。
殡仪馆里,画过妆的死人脸。
苍白,略带一点浮肿。
或许很多人,还是无法理解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脸,大家不妨可以去在网络上搜一下,邓丽君女尸下葬时候的照片,事实上,我能想到这样形容,也是因为曾在报纸上看过,那个在水晶棺里的女人的脸,并且因为这个,做了很长时间的噩梦。
难道里面的都是死人,。
我转头看了一眼白瑾,她正好也转头看我,虽然我在黑暗中,只借着月光看不到她的表情,但是总是能看到她放在嘴唇边示意我憋出生的手指。
很憋屈的,我只能冲她点点头,继续偷窥,可是心中有了想法之后,我越看,越像是死尸在讲话,难道哥们儿现在是在偷窥阴曹地府的小鬼交谈。
这个想法过于荒诞,但是却是让我感觉如此的相像,所以这个时候,我都沒有心情在偷窥他们了,眼睛虽然在看,心里却一直在想解释來安慰自己。
大胆假设小心求证,我后來就心里暗想道:或许,这就是一群生活在山洞里的人,常年见不到阳光,所以才会出现这种病态的苍白的脸。
等我从失神中醒过來,发现里面的三个人,已经开始走了,看他们走的背影,让我更加的疑惑,瞬间就推翻了我刚才的假设。
因为那三个人移动的姿势,很是怪异。
他们的腿,是直的,这一句不是废话,之所以说是直的,是因为他们走路的时候,膝盖不会弯曲,反而是用一个很怪异的角度來移动双腿走路。
还好,不是如同林正英僵尸片里的那样,蹦着走。
更怪异的还在后面,他们三个,在走的时候,是排成一排,这样以我这边的角度,就看到三个背影,但是其中一个人的双手,是被在后面的。
当我看到他的手的时候,我甚至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我揉了揉眼睛再去看,沒错,还是一样,不敢抽自己耳光,怕响声惊动他们,只能咬破自己的舌尖,口腔里一阵阵的血腥味提醒我自己,我不是在做梦,也沒有看错。
那个人的手背在后面,其中一只手,做了一个手势。
是ok的手势。
这下我就不是恐怖,而是目瞪口呆的惊讶,这是个巧合,,是那个人刚好,有那么一个毛病,手指自然而然的形成了这么一个ok的手势,可是如若不然,我实在是想不通,在这么荒凉的地方,还是在这个山洞里面,这个人竟然他娘的会打手势。
好吧,这不奇怪,打手势谁都会,可是,他大爷的,他竟然会英语,。
我在吃惊的时候,那个背对着我的身影,非常忽然的,快速的,转了一下头,对他身后,很诡异的笑了一下。
我差点失声叫了出來,被发现了。
因为看那个角度,那个表情,那个笑脸,很明显是对着在石壁外偷窥的人发出來的,这就对了,他早就发现了我们,而且,那个手势不是巧合,而是他有意为之。
这还真的是一个会英语的人,虽然是简单的一个ok。
我脑子里忽然蹦出一个想法,也不知道,这个人的英语,过了六级沒有。
可是他在快速的回头了之后,又转身若无其事的继续用那种怪异的姿势,伴着另外两个,走了。
直到看不清楚他们的身影,我长舒一口气,偷窥这可真是门技术活,何况是在偷窥几个长的像死人一样的人,更何况,这死人还有文化。
死人不可怕,就怕死人有文化。
我蹲在地上大口的喘气,不知不觉之间,我竟然出了一身的白毛冷汗,白瑾走过來,拿出手帕帮我擦了擦额头,笑道:吓到了吧。
不知道怎么回事,我们俩,其实认识到相处的时间并不长,但是她给我擦汗的这个动作,做的很是自然,像是生活了多年的夫妻一般。
而我更是自然的捏住她的脸蛋,假装冷着脸,道:你笑个屁,敢嘲笑我,我看你是欠揍了,对了,这到底是什么人,怎么长这幅德行,其中一个好像他娘的还会英语。
白瑾收起手帕,把额前的头发笼到耳后,叹口气道:其实这里面的,全是死人。
什么,,死人,,还真的是死人,,我被她这句话整的差点跳起來,惊讶道:你不是开玩笑的吧,这个玩笑一点都不好笑。
死人诈尸哥们儿可以相信,死人做出什么事儿我都可以相信,但是死人可以交谈,可以吵架,可以做手势,可是知道英文ok,。
我ok你一脸狗屎。
白瑾轻声的道:你别紧张,说他们是死人,其实不恰当,我也沒办法跟你说,反正你知道他们不是活人就行了,他们,只是这个山洞里面类似寄生虫一般的存在。
我也沒力气跟她争辩,而且,知道的沒个女人多也让哥们儿很沒面子,我就道:行,我信他们是死人,可是最后那个死人回头的那一笑,很明显是冲我们來的吧,我们跟他有那份交情,更何况,他还会打ok的手势。
说到这里,我还情不自禁的打了一个手势给她看,问道:你别告诉我你沒看到,或者说我看错了,我告诉你,哥们儿的舌头现在还疼呢。
白瑾一下又笑了,道:你傻,难道你沒看出來,那个人跟另外两个人不一样么。
不一样,我仔细想了一下,似乎沒什么不同,都是死人脸,都是怪异的走路,或许唯一的不一样,就是他在临走的时候的那诡异一笑,还有那个让我蛋疼纠结的手势。
白瑾提示道:你沒仔细的看他的脸,虽然也是白色的脸,加红色的嘴唇,但是总归是不一样的。
说完,她做了一个手指轻轻的拂过嘴唇,这个动作,像是在擦唇膏。
这是什么意思。
难道说,那个人,是化妆來的。
我闭上眼睛,仔细的回想我在最后时刻看到他的那张诡异笑脸,然后,在脑海中抹去他的唇膏,恢复他正常的脸色,再加上他那诡异而略带猥琐的笑。
草。
我这下再也不能淡定了,一下子就跳了起來,不可思议的对白瑾道:你说,那个人,其实是我大哥,,,他乔装打扮,跟一群死人混在一起,他其实是一个无间道的死尸,。
白瑾笑着点了点头。
我更不能淡定了,大哥,我这才发现,我原來已经离开他们好久好久了,久到我甚至都忘记了大哥二哥一直在我们的前面。
重逢的喜悦充斥在心房,我一把抓住白瑾的肩膀,摇晃着道:大哥在,二哥肯定也在,他们是不是都在里面做间谍,,我们要不要进去找他们,。
白瑾摇头道:再等等,他们还沒有走多远,都到现在了,也不用着急了,你忘记了刚才你大哥的手势,他已经差不多搞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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