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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五章 悲惨童年

夫君的金手指 青竹lin 7286 2024-05-23 20:22

  后来终于有一个珠宝商,勉强愿意给五个银币买走蓝色石头,他父亲没同意。之后这蓝色石头就一直收在了老酒馆里,想着哪一天等到个识货的,起码要卖上一个金币的价格才行。

  但一直到他父亲去世,都没等到识货的人,而他却碰上了。只不过他比他父亲还倒霉,他父亲那时候还能卖五个银币,但他碰上的却是领主的亲卫,人家直接硬抢,一个铜钱都没给他!

  少年问:“令尊说这蓝石头会发光,那您这么多年可有见过它发光?”

  店老板摇头道:“我没见过,如果我见过,我肯定把它藏起来不让人知道了。”

  少年追问道:“冒昧问一句,令尊是怎么去世的?”

  店老板似乎陷入了沉痛的回忆,他眼眶微红道:“我父亲是得了凶病,七窍流血而亡。”

  少年淡淡道:“对不起。”

  接着又忽然问了一句:“您只有一个孩子吗?”

  店老板脸僵了一下,然后才回道:“是啊,我只有一个孩子,是个漂亮正常的女儿,先生们刚才已经见过了。”

  少年深深看了他一眼,道:“那亲卫怎么会发现这块蓝石头的?也是听周围的人说的吗?”

  店老板耸肩道:“蓝石头一直就放在我们的吧台里面展示台上,喏,就是这个位置,这附近的人都知道。毕竟它虽然不是宝石,可颜色着实漂亮啊,我拿来当装饰品用的。

  那个亲卫是跟着我的准……跟着一个小老板的儿子过来的,所以就见着了。一看到就直接拿走了,我不但没收到蓝石头的钱币,还亏了一杯酒,他连酒钱都没付。”

  少年对另外一位少年说了一句店老板完全听不懂的语言,只见那个沉默的少年就又从披袍里面取出一张纸和一支炭笔来。

  店老板心想这披袍里面到底做了多大的口袋啊,怎么可以藏那么多东西?

  少年打断了他的胡思乱想,说道:“麻烦您跟我描述一下那个亲卫的长相。”

  店老板眨了眨眼睛,开始回忆:“灰黄的头发,卷卷的,浅褐色的眼睛,眉骨很高,眉角有道这么长的疤。”

  说着他伸出小手指用拇指捏了一小节比划,然后继续道:“鹰钩鼻、高颧骨、嘴唇很薄,方脸阔额头……”

  随着他话音落下,眼前的少年已经飞快地在纸上画出了一张大头画像,他吃了一惊,都说不下去了:“哦,上帝啊!我的上帝啊!太像了,太神奇了!先生,您见过那位亲卫?”

  少年没有回答他,只是问道:“您看一下面部细节是否还有遗漏?”

  店老板仔细看了看,指了指嘴巴上方道:“这里有一颗很明显的黑痣。”

  少年一笔添上黑痣后,他又嚷道:“就是这样,就长这样。”

  两位少年站了起来,仍是一直在说话的那位少年开口道:“好了,我们已经了解了,谢谢您,祝您生活愉快,这个瓷器是您的了。”

  店老板激动地搓着手,不住道谢:“感谢你们,感谢上帝送你们来我这里,这能改变我贫困的生活。”

  两位少年转身要走,店老板喊住了他们:“不喝了酒再走吗?”

  少年摆摆手:“我只是对各种好看的石头感兴趣,而不是对酒感兴趣,如果您还有漂亮的石头倒是可以拿来跟我交易。”

  店老板又吞吞吐吐地“哎哎”两声,见两人都已经去拨动门闩要走了,才又开口道:“先生们,能请你们答应我一件事情吗?”

  少年侧头问:“嗯?”

  店老板舔了舔嘴唇:“请不要把让亲卫知道是我告诉了你们这件事情好吗?他是领主的亲卫,有权有势,抬抬手就能让我像地上这个瓷器一样摔个粉身碎骨。”

  少年微微一笑:“放心吧,出了这个门,我就不记得今天的谈话了。而且,我们并不会在这个城市逗留太久。”

  店老板目不转睛地盯着瓷器,心里似乎放心了,嘴里不住道:“谢谢、谢谢。”

  两个少年的马车声渐行渐远之后,店老板一把捧过瓷器,小心翼翼地爬上楼,正好遇到了坐在台阶上的苔丝。

  “哦,我亲爱的女儿,瓷器,这是东方的瓷器,我们就要发达了!”

  苔丝静静地露出一个笑容,说道:“不,父亲,是您要发财了,但愿您能找到一个称心如意的好买家。”说完她转身上了楼,继续自己的纺纱工作。

  她贫病交加的母亲已经沉沉睡了过去,她每天总有一半的时间在睡眠,苔丝很害怕某一天忽然发现母亲永远醒不过来了。

  ……

  ……

  安东尼·帕特里西奥很小的时候就继承了父亲伯爵的爵位,这也意味着他很小就失去了父亲。当时年幼的他只能依靠母亲,但他的母亲却并不是一个可靠的人。

  他的母亲只喜欢挥霍父亲留下来的财物,且放荡成性。不仅包了剧场里的男戏子,还荒唐地和他的亲叔叔搭在了一起。

  他七岁的时候,母亲在家里开舞会,邀请了城里所有的贵族参加。他就是在那一天发现了母亲和叔叔的秘密关系,他躲在窗帘的背后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就是这一犹豫,他就被意外关在了人去楼空的舞会大厅里。

  他妈妈和他叔叔根本没有空管他,家里的仆人也对他浑不在意,根本不会去他的卧室看看他是否入睡,是否安好。

  里斯本是个从来不下雪的城市,但偏偏那一天下起了鹅毛大雪。

  他就这样在寒冬腊月缩在窗帘里冻了一夜。

  那年冬天的雪真冷啊,那是他人生中第一次见到大雪。不仅有雪,当夜他还见到了流星砸在阳台上,直接砸破了木质的大门。

  他捡了那块流星,那是一颗有他两个手掌那么大的深蓝色漂亮石头。

  第二天,当打扫屋子的仆人打开门发现他时,他已经发起了高烧,手里紧紧攥着蓝石头。他的母亲只骂了他一句怎么那么顽皮,大雪天的晚上不睡觉还要跑出去玩,并没有对他的病情有任何的关心。

  这一场风寒来势汹汹,他昏昏沉沉地病了近一个月。他母亲起初根本不当一回事,在他病得快没命的时候才害怕起来,整天向上帝祷告希望他快点好起来。

  如果他当时耳朵聋一些的话就不必听到他母亲的喃喃自语,或许就能活得开心些了。但很可惜,他什么都听到了。母亲对他的担心仅仅是因为如果他死了,他们所有的一切都要归他叔叔继承,她害怕失去现在的富有生活而已。

  在他呕血弥留之际,他很想母亲能抱抱自己,安慰自己。

  但是,并没有。

  他只见到了她和他的叔叔在他的床头上演了一幕你侬我侬的好戏,他听到叔叔跟他妈妈保证继承了爵位后,她的生活也不会有任何不好的改变,他一定会照顾好她。

  他们俩就这样拥抱着离开了他的房间,整个府邸的仆人大概是认定了他叔叔会成为府邸的新主人,完全对此视若无睹,对他的情况更是放任不管。

  他不甘心这样孤孤单单地离开这个人世,他擦着不小心流在深蓝色流星上的血迹,向它许愿自己能好起来。

  也许是神灵真的听到了他的声音,在摇曳的烛光中,他震惊地看到怀里的流星发光了,好像有什么东西钻进了他的身体里面,他当时就痛晕了过去。

  翌日,他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己掉在了床下。他怀里抱着的流星缩小了一大圈,变成了比鸡蛋还小的一个小球,周围还有一些莫名其妙的灰烬。

  他的烧退了,他又活了过来。

  这之后,他就多了一个弱点和一个秘密——他只要一离开蓝色流星就会头晕发软,但与此同时他得到了预知未来的能力。

  这一定是神灵送给他的神石。

  靠着这个能力,他救了自己好几命。否则,他早就死在被收买的仆人投的毒里,被下了猛药的马匹疯狂的马蹄下,被流浪的乞丐拐走……

  他一直小心翼翼地避免着自己的悲剧,一直到他有了自保能力的那天为止。

  等他完全掌权后,他亲手将他那刚从母亲的床上爬下来的叔叔从阳台推了下去,并将母亲赶到了乡下的庄子里居住。

  他会每个月给她生活的费用,但是他无法忍受她的荒唐。

  整个宅子里的仆人都被他赐死,他重新挑了一批忠心耿耿的奴隶。他靠着预知未来的能力在这个混乱的世界站稳了脚跟,成为了这个城市实际上的主人。

  如果说他二十二年的人生里还有什么遗憾的话,就是他没办法生育。

  他拥有数个情人,但她们都没办法替他留下一儿半女,他预知到了自己孤孤单单的未来。

  他看过情人们的人生,明明嫁给别的贵族子弟,都能拥有儿女双全的人生。而他,无论搭配哪个女人,显示的未来却都是孑然一身。

  他甚至跟情人们明说了,谁能怀上他的孩子,他就娶谁做老婆。结果,孩子没有得到,却得到了一顶借种生子的绿帽子!

  他秘密处决了背叛他的两人,他不能生育的秘密,绝对不能流出去。跟他在一起死活都怀不上的女人,只背叛了他一次就怀上了,真是奇耻大辱!

  如果他没办法留下儿子,他死后,他的财产和势力都会由他叔叔的后代继承,这是他不能接受的事情!当然,他也可以选择在他死前把地盘直接输给对手。但这么一来,他不仅是家族的罪人,更是自己的罪人了。如果结局最终如此,他现在这么拼做什么?

  怎么选,都是死局。

  他得到了流星带来的预知未来的能力,也失去了作为父亲的权力。也许,生命里出现的每一样东西,都早就标好了价码。

  本来他都要认命了,直到一个月前,他又做了一个预知未来的梦。梦里,他骑马在街上飞奔,差点撞倒一个提着菜篮子的妇人。勒住马后,他看向妇人惊慌失措的脸,一瞬间,排山倒海的信息扑面而来,他看到了她和他的未来。

  她,是他命中注定的女人,能替他生下一儿一女!

  醒来后,他立刻倒推时间,推算出这个妇人就在当月会结婚。而他遇到她,是在明年春天的事情。

  但他等不及,既然这是个命中注定要属于他的女人,为什么要让别人的男人先染指?所以,他下了一道所有的新娘都要先来跟他过初夜的命令。

  只要让他见到她,他就能认出来。

  在这里,他就是为所欲为的王,有什么事情是不能做的?相比起这些小缺点,他已经算是个很仁慈的领主了,至少他的麾下,百姓都还算活得下去。所以他一点都没有心理负担,也不怕有人反对。

  这些日子以来,他见过很多的新娘,但她一直没有出现。这是没道理的事情,从前他预知未来后马上做出应对总能得到想要的结果,但这一次,事情却发生了偏差。

  如果过完这个月,他命里的女人还不出现的话,他就会重新发布一个邀请城里所有的年轻女人来古堡参加舞会的命令。到时候,他还是能把她捞出来的,就是比较费时费力费财而已——毕竟,这座城里有十五六万的人口,而乡下也最少还有二十万的人。

  ……

  ……

  苏木和林一诺从那间老酒馆出来后,就去跟青衣、红袖等一行人汇合。他们已经在城里包下了最大的旅店,船上的水手也下了船,住在沿岸的渔村里,并没有入城。

  自从有了空间后,林一诺就对外界的客房环境不做要求了。只不过红袖和青衣仍然维持着老习惯,走哪都想给他布置出最舒适的环境,这次也一样。

  当两人回到旅店三楼的时候,他们的房间里已经铺上了干净的羊毛毯和焕然一新的床上用品了。

  苏木进屋给自己倒了一杯水,刚打算喝,忽然想起之前看到的有人拿着马桶往河里倒的情形,顿时放下了杯子。

  谁知道这旅店的水是从哪里提来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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