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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五章 祭魂酒

他是白无常 边城老孙 4744 2024-05-19 10:54

  穿过几村一镇,天色将明时,马车已经进了城。

  梅小燕的眼底泛红,因为熬了一夜的马鞭。

  柳春佳的眼底也泛红,却不知道熬了多少年的心碎。

  抻足了懒腰,白衣人终于挪下了驾席,他揉着眼睛嬉笑春佳:“你闻到豆腐脑的香味了吗?该小姐出钱的时候到了。”

  豆腐脑与油条,是早餐的最美味。

  油条香脆,豆腐脑嫩滑,两种口感截然不同,但碰撞在一起后,却美味凭生。

  白衣人的豆腐脑上撒满了辣椒面,被他搅拌得红通通的。

  越烫越辣,越辣越鲜,吃得他满头大汗。

  喝了五碗豆腐脑,吃了七根脆油条,白衣人终于说饱了。

  在春佳从荷包里掏铜钱的时候,白衣人又凑近她:“先找个本地最大的馆子落脚,中午我要吃八大碗,让他们把酒菜送到我的房间里来。”

  刚吃饱了肚子,他又惦记上了午餐,活是一副饿死鬼投胎的模样。

  淡淡一笑,算顺了他的心意。

  梅小燕上前一步,还未出声,已被白衣人抢在前头:“等不及了也得等,我们要对付的是绝世高手,不能有半点马虎。昨晚我费尽心力斗败了嫂子,又被颠簸了整夜,必须得养好精神,才能专心制敌,否则,岂不是被对手以逸待劳了吗?你太年轻,涉事未深,江湖经验太浅,不懂的道理实在太多了……”

  他弃车步行,边走边说,也不顾梅小燕是不是跟着他听这些没用的啰嗦,只顾眼望四周,寻找城里最大的馆子。

  斗败嫂子的明明不是他,他却把自己说的英雄盖世。

  赶了整夜马车的明明也不是他,他却好似有说不完的委屈。

  最大的馆子并不难找,一般都在城中的最繁华地。

  就算难找,以白衣人的鼻子,只要厨房动了火气,他闻着味就能找到。

  他说要养好精神,果然不是一句空话。

  进了房间里,倒头就睡,连小二哥送来酒菜的时候也叫不醒他。

  呼噜打得山响,似乎楼板都跟着震动。

  春佳不知在何时独自去买了一把剑,递到小燕手里时,满目关切:“师兄,你试试,看合不合手,如果不行,我再去找找其他的。”

  她实在担心,小燕的手里若是没有剑,就如同雄鹰断了翅膀,有可能会被蚂蚁啃死。

  自幼与小燕一起长大,他的剑,春佳不知道摸过了多少次。

  小燕将剑抽了出来,挽了一个剑花,虽然没有先前的快剑凌厉,但无论重量、长短、剑柄的粗细,几乎都十分衬手。

  也许在铁匠行里,挑上几百把剑,才能挑出这样一把,也不知道春佳究竟选了多久。

  午餐丰盛,美酒玉宴,却食不知味。

  小燕恨自己不能手刃仇人,难消积怨。

  春佳明白他的苦,自记事起,就从没放下过。

  快到午时三刻时,街上响起了几梆铜锣,顿时人声鼎沸。

  俯窗下望,是官兵押着囚车在游街。

  人们欢呼,谢朝廷即将斩了恶人。

  午时三刻,是一天中阳气最盛的时分,死在这个时候的人,如果有冤屈,连厉鬼都做不成。

  春佳不愿再看人间惨事,轻轻掩起了窗子。

  遮去了秋风,也温暖了倦意。

  她虽是师父的养女,师父也管教得很严,但不得不说,她一直被师父视为掌上明珠。

  师兄学艺有成,师父命他去寻杀父仇人,春佳是偷偷随着师兄跑出来的。

  她自小学习女红,从没挨过苦功,这几天的江湖路,已让她疲倦不堪。

  就躺一小会儿。

  看热闹的人群纷纷涌向城外的法场,街道慢慢冷清下来。

  寂静无声时,春佳渐渐入梦。

  白衣人在房间里醒来,大地沉睡,星已高挂。

  摆了满桌的酒菜,他竟然破天荒的一眼都不看。

  点足轻跃,翻出窗外。

  他贴墙而行,似乎要秘密行事。

  可惜,他一身白衣,在夜里行路,还是太显眼了些。

  所以,在一个转角处,梅小燕突然现出身形,堵住了他的去路。

  冷视他时,小燕缓缓抽出新剑:“我说过,你若逃,我剑下无情。”

  “逃?我?”白衣人似乎纳闷,轻轻一笑:“今夜我不逃,等我们发了横财,明天一起逃。”

  发横财?

  他又在胡说些什么?

  似乎看出小燕的不解,白衣人贴近他,神秘的轻声问:“你知道今天被开刀问斩的是什么人吗?”

  不理他的问题,冰冷一句:“我只知道,你现在若逃,此刻被斩的就是你。”

  “行了,说过一千三百遍的话,就不用重复了,你怎么比我还啰嗦?”自嘲一句,又压低声头,似乎在说不能给外人听的秘密:“被问斩的是摸天道人——百里金。”

  摸天道人?好大的口气。

  “不过,摸天道人是他的绰号,百里金也是他的绰号。”喜笑一句,满眼贪欲:“因为,据说,这个贼道偷来的金子,能铺一百里地。”

  一百里地的金子?

  恐怕举国之力也没法办做到吧。

  江湖传言,多是言过其实,梅小燕连笑都懒得笑。

  “贼道服诛,天经地义。”白衣人轻轻得意,继续巧说:“不过,我想趁着夜黑,顺手取点贼道的赃银花花。”

  “你敢偷府库的银子?”梅小燕倒吸一口冷气。

  似乎越来越不懂这个白衣人了,他可以随手将五十万两银子送给别人,却要冒着被下大狱的风险,去偷即将上缴国库的赃银。

  “平时不好偷,今夜易得手。”扬起眉毛,几分得意,细说个中原由:“每次杀了人后,衙里的兄弟们都要喝一壶祭魂酒,是怕被冤魂缠身,讨一个好彩头。”

  说清了原由,他笑得挑衅:“所以,今夜看守库银的官兵最少,你若想看着我别逃,敢不敢跟着我夜入库府?”

  话说到尽头,他并不等着梅小燕的回音,轻轻一跃,伏上墙头,轻巧的像一只灵猫。

  俯眼下看,对梅小燕轻笑,他再次灵动身形。

  双手双脚并用,像奔跑的四足,几个眨眼的瞬间,他已隐没在月色里。

  卖弄轻身功夫?

  新剑入鞘,梅小燕嘴角蔑笑,踏墙而起,追向白衣人的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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