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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举头三尺 三十一 附身孟歆瑶

无限密室逃脱 金币小满 4161 2024-05-20 10:54

  郑义脸上挂着的笑容,夹杂着一丝丝的挑衅,他刻意色眯眯的瞟了一眼孟歆瑶,玩味的说“你要实在抹不开面儿,那我去问也行。只要你介意……”

  “我去!”莫辰板着脸肯定的说,却似无意的对郑义低声说“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你小子最好给我老实点!”

  说着,莫辰边起身走向卧室,郑义在后面叫道“方向错了!”

  莫辰瞪了他一眼,随即冲着孟歆瑶叫道“小孟!你来一下。”

  孟歆瑶疑惑的扭过头,见莫辰似有要紧事想说,便又看了看跟前的小静。

  这会儿小静的状态较刚刚好了很多,已经慢慢安静下来,只是还抱着头,蜷缩在角落。

  孟歆瑶应了一声,便走去卧室,她前脚刚一进屋,莫辰便立刻将房门关上。

  心里似有小鹿乱撞,孟歆瑶不敢去看莫辰的眼睛,低着头口中装作无意的问道“你们俩从刚刚就一直嘀咕的,在说什么呢?”

  “没……嗯……”莫辰因为心里有事儿,嘴上便支支吾吾的,跟孟歆瑶一样,此刻他的目光也是刻意躲闪,不敢去看孟歆瑶的眼睛。

  两个人就这么僵着也不是办法,莫辰心里打定主意,干咳一声,先行做预防一般,对孟歆瑶说起,郑义方才的那一套。

  孟歆瑶听罢,如莫辰所料一般,立时来了兴致。她说“这么说,是不是有望顺藤摸瓜,找到小静本来的身份,甚至还有可能找到她的家人?”

  “嗯!”

  莫辰简单的回答,令孟歆瑶察觉出他有些神离,孟歆瑶问道“有难处?”

  “嗯,挺难的。”

  孟歆瑶眼睛转了转,试探的问“我……能帮上忙?对么?

  “嗯。”莫辰很是难以启齿,总觉得对女生提出这种问题,会令对方误会自己的居心。

  孟歆瑶长舒一口气“那我就放心了!”

  “嗯?”

  孟歆瑶如释重负的微微一笑“最怕你说,现在没有头绪,既然是我能帮上忙的,你直说就是了。咱们都不是外人,你有什么不好意思说的!”

  “能不能帮上忙……主要还得看你……额……”莫辰尽可能委婉的对孟歆瑶说起,郑义起阵必要的引子——阴血。

  同莫辰第一次听到这个名词一样,孟歆瑶也误会,莫辰是要向她要点血,才这般畏畏缩缩的不好意思开口。

  孟歆瑶当即把袖子推的老高,像是准备献血一样,毫无忌惮的将手臂伸给莫辰“要多少你们取吧!”

  “额……不是这个……”莫辰别过头,他觉得自己的声音特别的无力“那个……麻烦问下……你现在……是不是生理期?”

  “啊?”

  孟歆瑶不是没听清楚莫辰的话,她只是有些意外,郑义原来要用的血,指的是……

  沉默是最有效的冷冻剂,让对面而立的两个人极速深陷尴尬之中,过了很久,孟歆瑶才微微点头,轻轻的嗯了一声,那一瞬间,莫辰的眼睛似会发光一样。

  这个回答,总算没有辜负他,这几分钟的世纪尴尬。

  ……

  几秒钟之后,只有莫辰一个人回到客厅,小静像个活人一样,窝在沙发里沉沉的“睡着”。

  莫辰向郑义“汇报”结果,郑义得意的笑而不语,莫辰白了他一眼“别卖关子,说吧,接下来怎么办。”

  “夜深人静的,办个屁!睡觉,明儿再说吧!”郑义说着,麻利的饶过莫辰,嗖的一下钻进睡袋里。

  莫辰叫道“C!那是我的窝儿。”

  郑义一手关上拉链,另一只手指了指沙发上的小静“反正你们也碰不到对方,兑付一宿吧!再见~~”

  莫辰郁闷的一脚踢在睡袋上,里面的郑义像只大泥鳅似的扭动了几下。

  郑义这赖皮的劲头,最令莫辰没辙,道理这个东西,要跟讲理的人说才有用。

  莫辰无奈的看了眼沙发,要说他现在躺上去,确实碰不到小静。只不过莫辰难过自己心里的那一关,总觉得睡在沙发上,如同把小静当褥子,压在身下一样。

  时间一分一秒的走过,睡袋里很快传出极附节奏的呼噜声,差不多同一时间,卧室的灯光熄灭。

  总不能像站岗一样,站在地上杵一宿,最后,莫辰只好按最原始的计划,在客厅的地上,打起地铺。

  次日清晨,莫辰最先起床收拾,这一夜的地铺睡得他快散了架子,加上郑义一宿没消停过的呼噜声,令他一丝恋睡的心情都没有。

  清早排队用卫生间,孟歆瑶像个称职的家庭主妇一样,做了个简单的早餐。

  待到一切整装完毕,郑义便直言,需要孟歆瑶把“引子”给他拿来。

  孟歆瑶的两条眉毛快挤到了一处,硬着头皮转身走进卫生间,郑义突然叫住她。

  郑义不知从哪变出来一个迷你器皿,递到孟歆瑶手上,嘱咐道“指甲大小的一块就行!”

  五分钟后,带血的器皿归还到郑义的手机,孟歆瑶别扭的窝在沙发里黑着脸。

  莫辰有点奇怪,往常郑义若要开坛做法,一般都是选在晚上,今天却例外。

  郑义鼓捣了半天的元宝、黄表纸,拿着朱砂在上面胡乱画了半天,在几人好奇目光的注视下,好半天才似完工一样,抬起头便对孟歆瑶说“小瑶瑶~~还得需要你帮个忙~~”

  孟歆瑶圆瞪的双眸中,写满了拒绝……

  郑义说,他之所以选择在白天做法去寻小静丢失的一魄,是因为鬼魂惧怕阳光,当然这几乎是常识。

  也是因为这一点,通常一些灵异从业者,在白天会相对放低警惕,如此,有助于准确的沾到小静那一魄的位置。

  “你不刚说完鬼魂怕阳光,小静要怎么出去?难道她就不怕?”孟歆瑶问。

  郑义笑看孟歆瑶“所以说需要你啊!”

  郑义的打算是,做法让小静附到孟歆瑶的身上,孟歆瑶是生人,自然不怕阳光。

  而之所以要用孟歆瑶的阴血,为的就是,让两者更能容易的融合在一具肉身。

  关于被附身,孟歆瑶倒是没什么意见,她只是对“引子”比较介意,她低声的嘟囔道“哼……那我这日子要是没赶上,您老人家还做不成呢!”

  郑义无所谓的耸了耸肩膀“只是用你的会方便一点,别想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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